一小区凌晨起火,整幢居民半夜紧急撤到楼下!一楼架空层几十辆电动车烧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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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发布:5月15日23分55分,杭州余杭分指挥中心接到报警,位于余杭区崇贤街道佳维新苑9幢2单元1楼电动车起火。接警后,余杭分指挥中心立即调派3个消防站及1个专职队共9辆车54人赶赴现场处置(临平2车、康桥4车、塘栖2车、崇贤街道专职1车)。初步了解,该建筑为25层钢混结构的居民房。起火位置为1层架空层电动车停放处,架空层面积约50平方米,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。
昨天上午,我来到事发现场,9幢2单元楼下还拉着警戒线,一些只剩骨架的电动车还在现场,有民警在调查。从二楼往上到10层,大楼外立面有黑乎乎的痕迹。
2单元外墙熏得乌黑
一楼贴着告示,“接上级通知,为了消防安全,即日起架空层严禁停放电动车,请各住户自觉配合。”
当晚的目击者张女士说,“晚上11点55分,我下夜班回家,小区黑乎乎静悄悄的。”
“我住8幢,先要把电动车停好,骑到充电桩处,几乎是找不到空车位的,电动车停得很满。”
“停好车,闻到一股焦味,回头一看, 9幢一层冒着火光。呀,着火了。我掏出手机打了119。”
“有保安跑过来看了看,跑回去拿灭火器,不到两分钟,火大起来了。”张女士说,9幢一楼不停传出“哔啵”“砰”的爆炸声,混杂着嘈杂的人声,浓烟滚滚。
着火的是9幢2单元一楼架空层。住3单元2楼的李女士说,她刚睡下,隐约听到“砰砰”的声音。
“我推了推老公,我说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?老公迷迷糊糊回了句,有人吵架摔东西吧。”李女士说,后来声音越来越大,还有人喊,她感觉不对,爬起来推开窗往外看,火已经烧得很大了,119和120拉着警报从小区门口开进来。
“我老公拉着我就往楼下跑,楼下已经很多人了,远远地看着火苗噌噌往上,黑烟滚滚,噼里啪啦地响……”
3单元15楼一位业主说,他当时刚睡下不久,“听到有人敲门,挺急的,我还想这么晚谁呢,开门发现是消防员,消防员说楼下着火,让我们撤离,我赶忙叫起了我老爸,楼道里邻居也都爬起来,都不坐电梯,直接往消防通道走楼梯……今天楼道里还都是烟灰。”
一位居民拍下了一楼架空层的火光
“应该是电动车自燃了,因为一楼架空层充不了电的。几十辆车烧没了。”这位业主说,“我们小区电动车多,你走一圈看看就有数了。大家不愿意往地下车库停,架空层位置也紧张,也是要抢的,先到先得,但是总比停在露天好。”
为什么大家不愿意停到地下车库?
我走了一下,发现通往地下车库的坡道比较窄,也比较陡。
“地下车库还不能充电,我们老早给物业反映了,后来在地面上装了一些充电桩。”
我在小区绕了一圈,发现充电桩远远不够用,只有少数电动车能停进去充上电,大多数车子只能停在外围。
很多电动车停在充电桩前,只有少数有机会充上。
赵阿姨是小区租户,她说附近最近的公交站要走500米,菜场也没有,每家都有两三辆电动车,上班、买菜、出门,都要用电动车。
“电动车不能上楼,物业会管的。地下车库太陡,充不了电,没人愿意停。充电桩充电,收费的,一块钱6小时,想充电还是很难,白天见缝插针,看到有空位充一下,晚上回来,看见有的车已经充满了,就挪开那辆车把自己的充上,还有的车刚充不久,就被别人拔了插头插进自己的……”
我又问了小区里十来个居民,普遍反映充电难,解决办法大致有三类:
一类是离单位或干活的地方不太远,不必每天晚上充电的,就骑到单位充。
另一类离得远,晚上必须充满电的,小区充电桩白天见缝插针,或者晚上拔掉别人的插头换上自己的。
第三类是把电动车偷偷推回家,或把电瓶拆下来拎回家充电。小区物业劳主任说,小区没有装电梯电动车阻车系统,都是由保安劝阻,但做不到24小时不休息,所以还是有人会把电动车推到楼上,在楼道里充电。
小区物业劳主任说,佳维新苑小区是2018年交付的回迁安置房,共9幢,940户人家,外来租户占六七成。小区物业人员大多是原先的村民,主要是为了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,“再说都是原先村里的熟人,开展工作也方便。”
“我们小区电动车粗略统计有1000多辆,充电桩能满足200辆车的充电。
“地下车库的整改问题,我们也往上级部门反映过,我们也想好好整改做好管理,可我们没钱呀。增添更多的充电桩,又要占领很多绿化带,业主又要不开心了。”
3天前通过的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规定:
小区、单位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限时充电设施
5月15日,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7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中关于小区和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的条款有:
已建住宅小区、单位未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,应当划设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。
住宅小区、单位应当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、区域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限时充电设施。
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当避免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充电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定期检修蓄电池电气线路,防止因电气线路老化、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。
禁止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。
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,根据当地道路交通、公众出行等因素,制定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投放政策,明确允许的投放范围、数量和相关管理要求,并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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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周泉 校对:叶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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